最近接到好几个咨询电话,都是想注册公司,问我们能否单独提供注册地址的。
尤其有一位从外地打过来电话客户,说要成立一家网络直播公司,让我们提供一个公司注册地址给他,因了解到他本人也不在上海,后期也不在上海租办公室,基本属于只挂靠一个地址的情况。
像此类情况,作为园区方一般不会直接给个人提供企业集中登记地址的。
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:1、从企业集中登记地管理风险角度考虑,经办联系人和法人都不在上海,上海无关联企业,法人也非上海本地户籍,后期企业不在上海设立实际经营地址,也就是租赁办公室,后期很容易处于失联状况;
2也是基于1的考虑、像今年年报公示通知情况,往往是对个人提供地址的,特别是法人或经办人不在上海的,后期在年报公示率和失联率上相对较高,因联系不上,而造成未按时做好年报公示,而年报公示率又是对每个集中登记地都是有考核要求的。
所以目前一般我们要求企业委托我们园区来进行注册,提供相应的2-3位联系人电话或邮箱,或者是有在我们园区有租赁实际经营场地的。
如还有更多关于上海浦东园区企业集中登记地的问题,可以联系021-51087152,第一际科技产业园。